安徽省寿县一信用社女信贷员张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一位男子,两年中身陷该男子设下的连环陷阱不能自拔,为了满足该男子无止境的欲望,张某先后诈骗多人并挪用单位公款,合计达160余万元。 8月26日,寿县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张某是安徽省寿县一信用社的信贷员,2007年春,她通过互联网聊天与男子文某相识,在得知张某是信贷员后,从2007年8月至2009年4月,文某先后编造自己开公司、换眼角膜、被人绑架等各种虚假理由,从张某处共骗取现金1624900元。张某为给文某筹集以上资金,通过谎称为他人做生意借周转资金等手段,从多人手中骗取现金1100000元;张某同时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他人证件冒名办理贷款,非法占有单位资金530000元。收贷不入账挪用单位资金54686元。
张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因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因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50万元。文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