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在对该院近3年受理的7起“侦探公司”非法经营案进行整理发现,这些“私家侦探”往往通过行贿收买或找朋友帮忙等途径,与电信部门工作人员内外勾结,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
法院调研发现,电信部门工作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主要存在四种途径:一是通过工作平台查询获得客户办理业务时留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并非法提供给他人;二是通过内部授权指令查询获得客户的通话记录、短信内容等通讯信息,非法售与他人;三是凭借特殊权限,通过GPRS定位系统,私自帮助他人跟踪定位客户所处位置;四是未经机主同意,强制修改客服密码后将新密码提供给他人,使得他人可以借助密码查询客户有关信息。
朝阳法院认为,应加快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对泄露个人信息的各种行为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