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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公司告诉你怎么搜集电话录音证据才有效
手机是社会进步的产物,作为现代社会人们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种通讯工具,可以说几乎人人都拥有它。手机参与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使很多事情变得方便了。既然手机使用如此广泛,那么,手机录音也是非常方便的。随着时代的进步,使用手机功能的录音也成为法庭上的重要物证之一。当然,手机录音作为证据是有一些限制的,必须满足一些条件才行。下面,成都调查公司的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怎么搜集手机录音证据才有效的几个要点。
1、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
只有债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实践中有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他本人,这时您应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但鉴定费用您先预交(费用很贵,一般按照分钟收费),最后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由法院判决(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当然拨打的**最好是被录音者在电信或者移动等公司登记的号码。
2、手机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或者其他民事义务内容
3、手机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有些时候录音者会故意引导对方作出某些回答,之后进行技术剪辑,得出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真实,也是无效的。
4、手机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即被录音者必须不是在被逼的情况下录音的,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因此在录音时应注意言行,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5、手机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不能凭同意结婚的录音要求法院判决结婚(因为婚姻法规定婚姻是自由的)。私自在他人住宅的手机的录音一般会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
6、手机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证明力将有问题。另外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刻制成光盘(法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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