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广东卫视《社会纵横》栏目曝光反映:阳春市房产管理局、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和阳春市兴华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在办理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存在乱收费问题。
经物价部门查实,阳春市房产管理局、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和阳春市兴华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在对刘女士办理离婚析产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共收取了13项费用。
针对三个单位存在的乱收费问题,省物价局已作出如下处理:
一、责令违法收费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二、向举报人退还违法收费所得金额2621.8元。
三、责成阳春市物价局对违法收费单位处以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
四、以上述问题为重点立即在全市开展房地产收费专项治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