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号中午,“11.10”矿难新闻发言人李建军称,私庄煤矿矿难善后工作正在开展,其赔偿标准已出台,每名遇难矿工将获66万RMB的补偿。
据悉,工作组将先向每位遇难者家属发放1万元金额,以便家属对遇难者进行安葬,剩下的赔偿款将在3天内支付清。当前,已有17位矿工家属签署协议。
记者还获悉到,部分矿工家属对这个赔偿表示异议,其中一名家属拒绝认领尸体,工作组在努力做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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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目击者和当班矿工昨日表示,当日的私庄煤矿值班领导并没带班下井。事发后,矿领导齐谷明才匆忙下井,并伪装井下逃生的现象。
按国家安监总局2010年11月15日施行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规定,矿山企业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曲靖市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消息称,经核实,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夜班带班领导为安全副矿长齐谷明,早班带班领导为技术副矿长孙石奎。
昨天,多名死者亲属、周围群众及当班矿工表示,当晚,齐谷明并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更让人意外的是,大班长岳友山也未下井工作。
死者尹家增的妻子李小丽和当班矿工孙书(化名)表示,事发时,齐谷明在矿上睡觉。事发后,齐谷明并不是及时救人,而是从煤矿小斜井进入矿井中。随后,从小斜井跑出,伪装带班下井后逃生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