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拥有两套价值数百万元的房产,银行账户内还有近40万元的存款,如此衣食无忧的生活条件,却偏偏以没有能力为由,拒绝向91岁的老母亲按月支付仅仅300元的赡养费。日前,自称生活窘迫的施先生,被普陀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处以2500元罚款。
91岁的杨老太独居长风街道已经20多年,平时,她的5个子女也几乎不上门探望。在体弱多病、又没有积蓄的情况下,杨老太仅靠每月2000元的退休金,根本无法维持看病、请钟点工和日常生活的开销。近日因为老太身体不佳,原先的钟点工不愿再提供服务,杨老太急需聘请全天照顾的护理工,收支情况更加捉襟见肘。为此,她希望五个子女能按月贴补一些生活费,但子女们始终不愿意出钱。
今年5月,杨老太将五个子女告入法院,要求他们共同分担赡养义务。法院最终根据杨老太子女们的收入和生活情况,酌定判决他们按月支付赡养费。其中,二儿子施先生因患有眼疾,被判除一次性补交1200元外,每月向母亲支付300元。但遗憾的是,法院判决生效整整4个月后,杨老太的子女们仍未主动按时交付赡养费。为此,法院在案件执行阶段,分别向杨老太5名子女进行敦促。结果,除了施先生借口生活窘迫,其他的子女都履行了判决义务。但法官调查得知,施先生名下不仅有两套房产,且在银行还有近40万元的个人存款,属于完全有能力履行判决却不履行。
10月12日,执行法官来到施先生位于祥和家园的住处,看到其家中装潢豪华,客厅摆放着50英寸的液晶彩电,名牌包随处放置,高尔夫球杆和球包放置在房间的一角,家中甚至还养了一条名犬。如此富裕的生活,却不支付每月300元的赡养费。法官当场对施先生宣布,对其处以2500元罚款,并要求他在14日之前付清抚养费并上交罚款。不料,施先生多次打断法官的教育,坚称没有存款。而当法官向他出示了存款证明后,他又狡辩存款证明不真实。之后,他又赶赴杨老太住处,叱责母亲向法院申请执行的合法举动,甚至阻挠法官和杨老太的正常交谈。对此,法院再次强调,如施先生再不配合法院执行,将面临更重的处罚。10月14日上午,施先生迫于压力,来到普陀法院支付了赡养费并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