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诈骗 骗子惯用5种手段
经警方调查分析,犯罪分子惯用诈骗手段有以下五种:
利用房屋中介身份实施诈骗。此种诈骗有4种方式,一是房屋中介公司采用欺骗手段截留客户资金,将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他们要求买房者将购房保证金、首付款、购房款等存入中介公司指定账户,由他们“代为保管”,而他们则利用办理购房手续的时间差,从事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获取中短期收益;二是中介公司指使公司员工及他人假扮购房人,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少量定金或部分房款后,将房屋过户至虚假购房人名下,最后将骗取的房屋转卖或抵押,从中非法获利;三是利用为购房人代办银行贷款之机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冒用购房人的身份证件,将银行发放的贷款占为己有;四是公布虚假房屋租赁、销售信息,与客户签订租房、购房合同,骗取客户中介费及定金。
虚构房产或假冒身份实施诈骗。
一房多卖实施诈骗。
以讹传讹实施诈骗。
四“招”预防诈骗
针对以上情况,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租赁、购买房屋过程中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警方提醒做好以下四点:
莫有贪小便宜的心理。很多诈骗分子在实施诈骗行为过程中,抓住人们常有的贪小便宜心理,虚假出售的房子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作为诱饵。购房要具有一定的辨识能力,不要因亲情、友情等关系的诱导,轻易做决定。投资前应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包括项目的真实性、项目开发的具体内容、与广告宣传是否一致等,切莫为追求高额回报盲目投资。
在购房时要审查房产开发商及中介公司的相关证书。按规定,开发商须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从事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服务的中介公司也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认证。
要审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签订购房合同前可到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核实房产证的真伪、卖房人与登记人是否一致、房屋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等情况,以免购买无产权或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切莫怕麻烦、怕走多程序,导致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