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说初恋时美好的,而达县的一名女子就将这种美好的初恋给活生生的扼杀了。
初恋女友 设局诈骗
2008年,达县河市镇的张某(女,40岁)回老家达县石桥镇时,偶遇初恋男友潘先生。在二人闲聊中,张某得知初恋希望调去市里工作,随即表示自己可以帮助其顺利调往市里。
潘先生非常相信张某,双方很快谈妥,潘先生拿出4万元给张某作为帮忙调动工作的活动经费,并约定办事的最后期限为2009年9月1日。
随后,张某先后3次找潘先生索要活动经费共计25000元。然而潘先生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给张某询问事情的进展时,张某都以种种理由拒绝见面,并让潘现实耐心等待。
转眼就快到最后期限了,潘现实心急如焚,张某仍是避而不见。潘先生感觉事有蹊跷,便找到张某要求她写了一张25000元的收条。几天后,潘先生又认为这事写收条不妥,便找到张某要求她写了一张欠条,并写明是为调动工作之事。
2009年9月1日,潘先生没收到人事调动函,便跑去质问张某。孰料,张某竟声称没有答应帮他调动工作,更没收过他25000元的活动经费。
事后,潘先生成天缠着张某要求退钱,而张某却一直耍赖。
以身试法 报复男友
今年4月2日,无奈的潘先生才走进达县公安局石桥派出所报案。
达县警方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刑侦大队侵财中队、石桥派出所联合展开调查。4月7日,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经民警询问,张某对设局诈骗潘先生的事实供认不讳。不过据张某交待,10多年前,她被初恋男友潘先生抛弃后,曾立誓要报复他。时隔多年她与潘先生偶然相逢时,她便趁机设局,采取诈骗方式实施报复。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达县警方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